青岛建学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,是山东省司法厅依据司法部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于2004年2月12日批准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。青岛建学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,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本机构章程独立进行司法鉴定工作,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。鉴定所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,有严格的自我约束机制;以诚信为本,接受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委托,信守承诺,向社会提供科学、公正、高效、优质的服务。
青岛建学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,是山东省司法厅依据司法部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于2004年2月12日批准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。青岛建学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,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本机构章程独立进行司法鉴定工作,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。鉴定所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,有严格的自我约束机制;以诚信为本,接受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委托,信守承诺,向社会提供科学、公正、高效、优质的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