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查消防栓盗水 保护“救命水”

发布时间:2014-08-12      新闻来源:济南时报

   

  日前,网上一篇有关消防栓被经常盗水的新闻引起很多人的关注。报道称以南昌为例,消防栓一年被盗水曾达2000万—3000万吨,这一水量可供严重缺水的甘肃通渭县所有居民生活至少7年。济南是否也存在消防栓盗水现象?近日,济南水务集团稽查大队展开了调查。

  济南水务集团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该大队在2005年成立。成立以前,济南确实存在有人或单位在消防栓中盗水的情况,稽查大队成立后,当时一年能受理五六十起盗水案件。

  该负责人说,2013年某环卫部门的工作人员曾盗用消防栓中的水在路面洒水。“环卫洒水应该用中水,因中水站坏了,环卫部门就盗用消防栓中的100多吨水。”该负责人说,盗水的环卫人员被查后,因为他们用水也是为城市服务,并不接受稽查大队的处理。稽查大队无奈报了警,公安部门介入调查,后来向环卫部门追缴了相应的水费。

  据悉,水务稽查大队成立后,在全市接连查处多起盗用消防栓中水的案子,并向相关责任人追缴了水费。经几年的严查,目前很少有人再在消防栓中盗水用。即使用也是偶尔用一点,不会再像以往肆无忌惮地盗取。“我们现在每年查处的盗用水的情况有十多起,其中盗用消防栓中的水几乎没有。”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  济南水务集团政工部部长高健介绍,水务部门的稽查大队因没有处罚权,很多事件都不好解决。他们发现后只能向盗用人追缴相关费用,如果对方不配合就只能报案处理。

  消防栓里的水,原本是火灾时的“救命水”,在一些人眼中却是可以随意盗取的“免费水”。调查时,一位知情人士反映,在盗取消防栓水的情况中,以道路施工、基建工地,物业公司、临街排档、洗浴中心、洗车店,园林绿化、环卫等市政单位和流动性工程车辆及流动人口为主。

  济南水务集团稽查大队负责人介绍,为管好消防栓中的水,济南已尝试在一些新建的小区消防栓中安装水表。消防部门如果使用水或做测试,用水后出具证明即可。其他人如果私用消防栓中的水,被查处后要补缴相应的费用。目前,全市已有700多个新建消防栓安装了水表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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